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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子 日期:2018-9-1 2:34:19 信息来源:

  梦见小男孩拉屎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8年上半年,全球贸易摩擦持续升温,中美贸易战不断升级,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对世界经济复苏构成重大的挑战。国内经济延续总体平衡、稳中向好,但受制于贸易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国内出口型企业面临重大挑战,国内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行业方面,在胶粘带产品市场白日化竞争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下,美纹类工业胶粘材料产品价格略有下滑,电子胶粘材料产品价格稳定,产品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报告期内,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加强计划和目标管理,加大了绿色环保、安全稳定生产的投入与管控,加快新产品和新客户的拓展脚步,加快上海、广东生产向江苏晶华转移的搬迁步伐,通过产能的逐步转移和转移后的整合,实现集中管理、集中生产、统一计划和调拨,将会进一步突出公司生产效率提升和产业链整合的优势;搬迁后,通过产能的整合和产业链的衍生进行技术升级,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保持平稳增长,充分发挥了精细化管理的优势,通过产品长约定价、改良创新、原材料回收利用等一系列措施,保持企业开工率稳定,积极面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较为不利的大;随着公司电子材料胶带、保护膜、石墨膜系列产品装置及生产、条件的升级、完善,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生产技术的进一步提升,生产设备的再造升级,生产工艺流程的更新,成为公司利润的新增长点,将会进一步巩固了企业竞争力。

  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7.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16%:实现每股收益为0.137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83%。

  根据相关机构统计,2018年全球汽车总产量将达到1.078亿辆,2023 年则将达到1.256亿辆,五年平均年均增速3.1%;到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约为17.1亿部;以及医用敷料、文具办公、物流包装等行业的持续较大发展,作为汽车制造及美容用胶粘带需求、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产品的基础原材料、医用中作为固定、粘合材料的市场利好因素,为胶粘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为此,我们根据市场需求,积极与知名终端厂家建立合作,互通有无,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整合资源,通过产业链布局、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丰富产品项目,推进战略合作;与经销商共同合作,建立一区一点的销售点和标准化生产分支及形象店,组建强有力的市场力量,全员规划布局,精准市场定位,适度利用自推广宣传,区域间统一、联动,提升服务水平与效率,逐步建立起了“品牌+服务=价值 ”的品牌文化,向市场要效益、向新产品要效益、向服务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推动业绩稳健成长。

  2018年上半年,规划布局生产产能的搬迁与整合作为企业的主要工作和重点工作。目前上海、广东生产部分已经陆续搬迁至江苏晶华。在产能转移中,存在三厂同时生产和管理以及员工的安置,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搬迁工作整体有序推进,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产能、品质的稳定与输出,预计2018年三季度江苏晶华的产能将逐步得到,对企业的发展将注入新鲜力量。目前江苏晶华已经在新建产能的基础上承接上海、广东的产能,同时,工业胶粘材料产品产能不断,电子胶粘材料产品更趋完善,在保护膜、石墨膜产品方面的产能大幅提升,新建化工材料事业部,实现了水胶、油胶胶粘带产品原材料的自产和部分销,晶华新材产业链将会进一步优化。下半年,在整体产能不断平稳的大前提下,将会带动收入规模的增长。

  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稳步实施差异化、高品质的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加大优势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力度,进一步发挥公司产业链的优势,使公司产品在技术和产品质量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18年新增多项技术开发课題的攻关,项目已提交评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无溶剂产品、蓝色胶带、超薄PET胶带、保护膜、中高温美纹胶带、橡胶和纸、水胶合成优化与改良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并着力培养引领公司发展的拳头产品。目前在新产品研发方面,产销研通过人才外聘、项目攻关小组、团队研发、联合产业研发方式,透析市场需求,加快开发进度,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申请新增专利申请共计7项,已累计获得43项专利授权,其中获得授权13项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覆盖公司各产品系列。公司未来将继续利用技术创新,继续发展高端、新颖、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的新材料产业。

  4、基础管理进一步升级,ERP企业管理软件全面上线年上半年,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艺指导等管理措施,开展事故隐患排査与整改、抓好安全教育、质量管控、生产效率提升等方面基础性工作,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继续加大节能技术,实施了冷凝水、甲苯回收等工程项目投入;建立起节能管理网络,建设能源“双控”试点示范企业。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工业材料事业部、电子材料事业部、化工材料事业部管理与经营模式,通过做大做强事业部战略,增强成本管控与高效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精益化生产模式,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ERP项目上线,针对财务管理和销售系统、采购仓储系统等实施规范化、一体化管理,随着ERP系统的应用与推广,必将实现财务集中管理、业务、财务、生产及仓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良好管理模式。

  大力开展一线员工技能评定工作,提升基层员工技能水平;培养高、精、尖的一线团队,持续引进高端人才,协助公司在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成本管控、工艺改良、设备优化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公司划分三大事业部,工业胶粘材料事业部、电子胶粘材料事业部、化工材料事业部,未来也积极往电子材料、胶黏剂以及高附加值产品上发展。同时公司通过技术、业务经验、客户资源、市场品牌等方面的积累已在行业中建立起了领先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完善的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品牌体系,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和未来盈利能力。公司也积极开拓外部发展空间,在逐步完善内部发展的基础上,横向纵向发展产业链,积极寻找适合企业发展,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综上所述,上半年面对内忧外患的宏观经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上下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从产业整合方面,公司抓紧生产转移,产能整合,技术更新,助推企业发展;从管理方面,细化管理,精益求精,在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降低美纹纸等工业材料的成产成本,提升电子材料的产品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打造化工材料事业部,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

  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估计情况,公司拟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在原账龄组合的基础上增加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具体如下: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变更公司会计估计,公司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影响合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直接、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8]01143号),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核程序,我们未发现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会计估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或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就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3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797,8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5,672,57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125,22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于2017年10月17日出具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24号)。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050.4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050.41万元,截止2017年底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03.51万元。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12.3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6.66万元,取得理财收益77.72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45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515.8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53.22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116.08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63万元。

  (3)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62.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募投项目拟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晶华增资实施。

  为确保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农商银行永丰支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17年11月17日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晶华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515.8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017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50.4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专字(2017)01397号鉴证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累计为13,000万元,其中到期收回本金7,000万元,收益777,150.69元,期末未到期本金金额6,000万元。

  公司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募投项目工程部分已于2018年4月完成建设,5月6日正式进入试生产,剩余部分在建设过程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管理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风险适中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2、投资额度和期限: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风险适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子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适中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审议程序合规。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会议决议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会议决议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和情况。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本文地址:http://www.cttxt.com/html/business_news/2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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