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华因豪华宴请遭群众围堵,向群众认错,22日被免去管委会主任职务。据记者了解,其还同时担任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被免去的只是四个职务中的一个。(4月25日《南都周刊》)
这个新闻让人疑惑,这样的免职对于张爱华有作用吗?对其他身兼数职的官员有警示作用吗?这种剥洋葱式的免职,隐藏着太多隐患。张爱华吃喝被免去了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若是他屡教不改,还大吃大喝难道再免去一个职务?
如此免职未免有避重就轻之嫌,蜻蜓点水式的免职,给一种被戏弄的感觉。不论张爱华身兼多少个职位,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他手中的愈大,所承担的责任应该也愈大,职位不能成为官员的膜,对于身兼数职的官员,更应该严格要求。
近年来,被免职的官员不断增加,有的因为失职渎职、有的因为贪污,有的因为“包二奶”被免职的官员“带病复出”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免职对于官员的与警示作用非常有限。有统计,有的官员从免职到复出最短间隔仅2个月。里面存在一个对官员惩罚不彻底的事实。而对于身兼多职的问题官员,只免去其中一个职务,这比“带病复出”还要不彻底。
甚至,还可能异化为“负激励”:兼任的职务越多,越不用怕违法乱纪,身兼数职让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大大降低。如此,不仅让免职的惩罚力度大大缩水,也折损了的威严。在此意义上讲,对于身兼数职的官员,免职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一步到位呢?